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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督导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2】  点击数:【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河北中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将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方式
本学期期末教学督导检查工作采取教学管理单位及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所有教研室进行全面自查,学校检查组将对重点内容进行抽查。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学管理单位及各教学单位自查
1、教学管理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制度执行情况;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下达、课表安排及教材发放情况等。
2、各二级教学单位
(1)教学管理
本学期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学校三级教学检查、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调(停)课情况;二级学院教学督导落实情况等。
(2)教师教学
教学日历执行情况;教学设计完成情况;形成性评价、指导性自主学习开展情况;集体备课、新入职教师或新开课程教师试讲情况等。
(3)实践教学
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报告批改反馈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等。
(4)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检查工作依据《河北中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冀中医教〔2017〕31号)、《河北中医学院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普通本、专科期末考试安排》(冀中医教〔2018〕25号)等有关要求进行。就考试命题、考试组织、考试实施、试卷评阅、考试分析等方面进行检查。
(5)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课程的师资情况;实验实训条件、教学场地等准备工作。
自查时间:7月5日~7月28日。
(二)学校检查
二级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通过听取二级教学单位汇报、审阅自查报告、调取材料等形式进行检查。重点依照《河北中医学院关于三级教学检查的规定》、《河北中医学院听课管理制度》、《河北中医学院教研室建设规范》等制度文件,对各二级教学单位及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开展情况、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期末考试工作以及相关过程材料整理归档情况等进行抽查,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总结材料进行通报。
三、教学评价工作
(一)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课记录,统计本教学单位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的同行评价结果。
(二)学生评教
请所有同学于2018年7月2日--2018年9月1日期间登录bet365赔率体系主页对承担本学期所有专业班级教学任务(含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的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进行评教,学生可通过计算机或手机进行操作。
凡未参加本学期教学测评的学生将不能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的成绩。在系统关闭之前,学生可对同一被评教师进行多次评价,但系统只默认保存最后一次的评价。
(三)教师评学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任课教师填写“评学表”,对本学期所有任课班级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以教学班为单位)。担任不同课程教学的教师须按所授课程门数填写相应份数的表格。
评价时,请务必分项打分,然后再填写总分,以便进一步分析。
各教学单位汇总本部门任课教师填写的“评学表”,并填写《河北中医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由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在检查过程中要以相关教学管理制度为依据,认真细化落实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并结合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情况、检查中存在的不足、整改措施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每项工作应有必要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总结,支撑材料齐全。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和教研室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分类反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和指导改进,问题的整改应有过程追踪和结果记录。
4.自查结束后,各二级教学单位于学校复查前按《期末教学督导检查收取材料清单》要求,于7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评价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评价中心)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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